多管齐下 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蒙网 2022-03-22 15:12:05

  为进一步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各地公安机关运用多种形式,主动问策于商、问需于企,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上门纳谏”

警企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月5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达日汉夫先后走进鼎业食品、联邦制药等企业,调研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走访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听取介绍、交流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总体情况,听取企业对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办事环境、诚信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真切感受,了解企业发展的目标愿景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服务保障需求。


“四步法”

按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快进键”

按照自治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和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迅速反应,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下“快进键”。

打造安全治安环境

为优化营商环境“打基础”

结合市域社会治理“智治”工作要求,开展鄂尔多斯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项目建设,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分阶段分步骤加快推进,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全面安居”的目标,进一步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稳心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一网通办”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筋骨”

深入推进鄂尔多斯“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上线275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推出14项查询应用和18项特色应用,全部与“蒙速办”对接并设立公安专区,真正实现“进一网,能通办”,平台已累计为企业、群众提供查询服务14万次,受理线上办事1200余件。平台目前正在开发建设经侦业务专区,为企业提供警企服务、警企互动、经济犯罪线索反映、涉众案件公告登记等服务,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的网上营商环境。

强化警务问政

为优化营商环境“建桥梁”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线上深入推进“24小时警局”建设应用,设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箱”,累计接受群众、企业问政6137次。线下组织开门纳谏座谈会,通过邀请合作企业座谈和函询两种方式,向企业就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累计发放征求意见表26份,收集意见5条并全部按要求反馈整改。


对照差距找不足

为优化营商环境“注活力”

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和专题研讨会议,对“大讨论活动”进行专项动员和部署,并就如何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讨论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每日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夜校学习分享;积极对照区外苏州等先进地区,查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制定详细的追赶工作计划1份,细化工作措施3条。

“十项服务”

为疫情期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为切实做好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认真研究,推出疫情期间10项服务保障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点的交通指挥疏导,保证疫情检查和道路通行的有序通畅。各疫情防控点上勤的民警辅警加强对车辆、人员的指挥疏导,与检疫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保证行车、停车秩序,保证重点车辆的优先通行,不出现交通混乱和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二、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提醒当事人“不密接”。充分利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加快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指挥中心和岗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首先提醒驾驶人告知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不密接,当事人或现场民警依规简便快速处理。

三、开设应急窗口,为疫情防控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支队车辆管理所开设专门的应急窗口,对参与疫情防控以及运送蔬菜、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人员、车辆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应急车辆需要登记上牌、应急人员需要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应急窗口做到随到随办,全力保障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和物资运送工作当中。(地址:呼和浩特市海西路车辆管理所西大厅,负责人:蔡股长,电话:13347138467)

四、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全面落实临牌申领、补换牌证、违法处理等52项业务网上办理,全力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nm.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五、延时办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手续。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时限的,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的,管控措施结束后,到车管部门及时办理。

六、延长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尽量采取网上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并选择邮寄送达,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区内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由7天统一调整为15天,最多可申领3次。

七、取消驾驶人和学员预约考试的,不占预约次数,不产生费用。因疫情影响取消考试预约的,不占用考试次数,不产生补考费用,疫情结束后重新预约。

八、实行驾校代办学员申请退办业务。按规定需初学和增驾学员本人到车管窗口办理注销初学申请和增驾申请的,由其报名驾校统一免费到车管部门代办退办业务。

九、对无法办理驾驶证到期审验的驾驶人,不予处罚。对驾驶证到期需审验,因疫情无法办理的,不予处罚,疫情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

十、对逾期无法办理检验的机动车,不予处罚。机动车到期应检验但受疫情管控影响无法办理检验手续的,不予处罚;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及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咨询电话:0471-3605185、3605186)